A5創(chuàng)業(yè)網(公眾號:iadmin5)4月8日報道:近日,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與國鼎網絡空間安全技術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一審民事判決書公開。
信息顯示,原告騰訊訴稱,被告國鼎公司通過插件的形式破壞了微信軟件的運營秩序,威脅了微信服務的安全性,騰訊要求被告道歉及賠償 4500 萬元。法院認為,國鼎公司實施了不正當競爭行為,應當承擔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消除影響和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最終法院裁判結果為,被告國鼎公司在“騰訊網”首頁顯著位置連續(xù)四十八小時發(fā)布聲明并賠償原告騰訊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 315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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