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創(chuàng)業(yè)網(公眾號:iadmin5)12月23日報道:信息泄露的事件在近些年屢見不鮮,許多網絡招聘機構也在出售或者泄露應聘者的信息。
針對這種情況,近日,人社部發(fā)布《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guī)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針對個人信息泄漏問題,規(guī)定明確,網絡招聘服務機構收集、使用其用戶的個人信息,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規(guī)定。 網絡招聘服務機構應當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不得違法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勞動者居民身份證號碼、年齡、性別、住址、聯(lián)系方式和用人單位經營狀況等信息。 網絡招聘服務機構應當對用戶信息保護情況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自查,記錄自查情況,及時消除自查中發(fā)現的安全隱患。
同時,用人單位向網絡招聘服務機構提供的單位基本情況、招聘人數、招聘條件、用工類型、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勞動報酬等招聘信息,應當合法、真實,不得含有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視性內容。
網絡招聘服務機構應當對提供的網絡招聘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公布其服務項目、服務內容、計費方式、收費標準、收費對象等內容。 網絡招聘服務機構不得向勞動者收取押金,不得以欺詐、暴力、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牟取不正當利益。
此外,網絡招聘服務平臺應當記錄、保存平臺上發(fā)布的招聘信息、服務信息,并確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招聘信息、服務信息保存時間自服務完成之日起不少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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